电子阅览区使用规则

发布者:潘健文发布时间:2021-03-05浏览次数:29


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
电子阅览区规则


一、本阅览区电脑可供读者上网、练习实训使用,上网需经过实名认证。

二、读者应听从工作人员管理,在指定座位上机,不得擅自调整座位。一般情况下,无人操作的开机电脑,只予保留20分钟。

三、读者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及学校《学生手册》所要求的一切规定。

四、读者在本阅览区内使用计算机,严禁通过网络传送任何非法信息;严禁浏览反动、色情网站;严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;严禁下载、复制和传播反动、淫秽信息;不得运行任何游戏软件。

五、电子阅览区内的计算机不能存储数据,重启计算机将自动清除数据,请读者自行备份,防止丢失重要信息。

六、请爱护计算机,读者上机时严禁拆卸和插拔各种配件和插头,严禁修改系统配置,删除文件和安装软件。爱护鼠标、轻敲键盘,勿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显示器屏幕。要按操作规定使用,遇到异常或故障,应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,请其帮助解决。

七、离开电子阅览室时,应按操作顺序正常关机。鼠标、键盘按原位放好,椅子放在桌子下面。

八、读者应自觉保持电子阅览区内安静、卫生。区内公物及设备均需爱护,凡损坏公物及设备、在电脑桌上乱写乱画者,均需照价赔偿。

九、凡违反上述条款,均按有关规定处罚,对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的,取消其上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。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,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。



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